中国音乐学院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中国音乐创演传播推广与人才培养采购项目
比选邀请
现中国音乐学院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中国音乐创演传播推广与人才培养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比选人名称: 艺术实践中心 部门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
联系方式:010-64887327
2、项目名称: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中国音乐创演传播推广与人才培养
3、比选内容:该项目中的音乐作品音频录制
4、比选预算金额:29.8万元
5、服务商/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天眼查”网站(www.tianyancha.com)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 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音乐学院艺术实践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9、获取比选文件地址:中国音乐学院艺术实践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电 话:010-64887327 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中国音乐学院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中国音乐创演传播推广与人才培养采购项目比选文件